政府賣地隨行就市 截標當天早上定出底價

202105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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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每年都會公布年度賣地表。
政府每年都會公布年度賣地表,列出下一個財政年度可供推售的住宅及商業用地,同時會預先公布來季的賣地計劃。發展局局長黃偉綸今(16日)發表網誌稱,政府一直有一套客觀的賣地機制,並邀請地政總署副署長慕容漢簡介賣地機制及流程。
慕容漢說,地政總署專責掌管香港所有土地行政事務,涵蓋批地、撥地、估價和徵用土地等。在賣地方面,土地拍賣和公開招標都是慣常採用的賣地方式。以今年3月為例,地政總署就以招標方式出售古洞北/粉嶺北新發展區首幅住宅用地,並於4月公布招標結果。
慕容漢續稱,以公開招標方式出售政府用地,流程相對簡單。地政總署首先擬備賣地章程,詳細列出土地用途、發展參數、其他限制及要求,然後在憲報刊登投標方法及截標日期。所有合資格的標書會呈交中央投標委員會考慮,若然出價達至或高於底價,會按價高者得原則盡快批出土地,一般可在數天內公布結果。在完成交易後,亦會不具名公布所有餘下標書的投標金額。
賣地屬「隨行就市」,在出售土地時會訂定底價要求,所有地皮必須達到底價才會出售。按現時機制,地政總署的估價小組會於截標當天的早上定出底價。評估時會以地皮的市場價值為基礎,並參考市場上土地物業成交及各項影響市況的因素,包括經濟環境、市場現況及對前景的看法、建築成本的最新變化等來釐定底價。
慕容漢指每幅土地的價值不盡相同,但都是源於地盤在發展後的樓面所帶來的收入,收益多與少則視乎地盤在城規要求、《建築物條例》及地契條款的規範下可容許的發展用途及發展規模。當中亦會因地盤的地點、附近配套設施及基建等,以及物業市道的供求情況而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