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非法集結案 黎智英認罪昨再出庭 另6被告撤保釋須還押

202105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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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等多宗罪纏身、因前年8.18及8.31非法遊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入獄的壹傳媒黎智英,不單止被凍結壹傳媒逾70%股份及銀行資產,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更於周二(18日)停刊,壹傳媒可謂走向末路!黎智英等10人承認組織前年10.1非法集結的案件,昨日(18日)於區院續審,法官處理被告的保釋事宜。10人之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和何秀蘭等4人早前因其他案件已被判囚,要繼續在監獄服刑,其餘6人何俊仁、楊森、單仲偕、蔡耀昌、陳皓桓及吳文遠,昨天也被法庭撤銷保釋,要還押候懲,案件已定於下周五(28日)判刑。
就何俊仁等6名被告要求繼續保釋,控方表示本案案情嚴重,眾被告有目的地故意違法,認為他們有高的潛逃風險。同時。控方指出吳文遠違反緩刑令,要求法庭執行該案的刑期。資料顯示,吳文遠因2016年11月在中聯辦外發生的「佔領西環」事件,在2019年9月被裁定兩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囚14天但緩刑1年。至於6名被告就透過律師表示,他們有強的本地聯繫,潛逃風險低。法官胡雅文聽罷陳詞後,決定所有被告都須還押。另外在聆訊期間,法官曾突然打斷控方陳詞,指出旁聽席上似乎有人以不尋常的角度使用手機,思疑是否有人正在拍攝。庭上保安遂着旁聽人士留意手機的放置角度。
保安局局長上周五(14日)運用《國家安全法》第43條,凍結黎智英持有壹傳媒71%股份,估計超過3億港元,另有3間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資產亦被凍結。與此同時,台灣《蘋果日報》同日公布將於18日起停刊紙本,集中資源發展《蘋果新聞網》。
本案共有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10名被告均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其中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等4名被告另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則另承認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情顯示,民陣案發前申請於2019年10月1日舉行集會遊行,但遭警方反對,遊行上訴委員會其他也駁回民陣的上訴。惟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等4名被告於2019年9月30日開記者會,表示民陣會繼續舉行該活動,又呼籲公眾參與。
2019年中午12時許,10名被告先後現身銅鑼灣維園一帶,期間黎在現場接受《蘋果日報》記者訪問,聲稱自己只是在購物。10名被告隨後一起接受傳媒採訪,說明了遊行的目的。至下午1時許,10人帶頭開始遊行,部分人更高舉橫額。控方指出,全部被告均為表達對中央及港府的不滿,於是組織是次集結。昨天控方在庭上播放案發當日的片段,顯示各被告帶頭遊行,期間用咪高峰帶領群眾高叫「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口號。
上述10名被告當中有6人分別涉及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的非法遊行,早前已被法官胡雅文定罪和判罰。黎智英和李卓人已各被判監14個月,梁國雄和何秀蘭則分別被判監18個月和8個月,他們4人前天由囚車押解到區院出庭受審。至於何俊仁和楊森雖然分別被判監12個月和8個月,但他們都可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