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墮樓研訊 急症室醫生指梁抵院前已死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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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珮鳴醫生估計梁凌杰在抵達醫院前已經不治。(王仁昌攝)
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浪潮期間,男子梁凌杰在6月15日於太古廣場外牆工程鐵架墮下身亡,死因研訊今天(18日)續訊。救護隊目許俊文供稱,在金鐘道首度接觸傷者時,傷者已無呼吸脈搏,及後送往最近的律敦治醫院。急症室醫生余珮鳴同意病人傷勢可能由高處墮下造成,而病人應該送達醫院前已死亡。研訊今午續。
救護隊目許俊文供稱,當日他在摩利臣山救護站當值,接報後於8時43分隨救護車到太古廣場4樓平台外候命,及至9時15分收到消息指傷者墮樓,救護車遂駛往金鐘道。許指當時消防同事正在施救,他們接手後,為傷者固定脊椎及送院,由於傷者昏迷及無呼吸脈搏,他們在救護車上向傷者提供純氧及作心臟復甦,後於9時34分抵達律敦治醫院。
急症室醫生余珮鳴供稱,病人的鼻孔和口咽有血、前額泛紅、右胸壁皮下氣腫、右腹有瘀傷、右上肢變形、瞳孔固定及散大,病人當時心臟停頓,於9時34證實死亡。
談判組總督察賈錦琳供稱,當日下午他與警司林景昇到場游說事主,林擔任談判員游說事主,而他則負責聯絡消防及現場其他警方同事,他約於8時50分獲林告知,事主有正面回應,可能願意返回安全位置,惟事主其後爬出工程平台。賈指想不到事主突然爬出平台的原因。
助理消防區長黎健文供稱,他當日到負責消防指揮,過程中有與警方聯絡,互相了解工作進度,而由於事主當時手持利器,根據消防內部指引,應交由警方主導。黎又指消防救援主要倚賴游說,以及當事主體力透支和有即時墮樓風險,透過高空救援設備作搶救。黎在警方代表提問下,同意當日警方和消防沒有阻礙到對方工作。黎在消防代表提問時,亦指出消防員並無受訓練應對持械事主。
至下午法庭傳召事後負責在現場檢取證物的警員黃啟軒作供。他表示在太古廣場4樓平台檢獲1部iPhone7、黃色雨衣及死者背囊等物。其背囊內有錢包、1部iPhone5、1張保釋紙、1份保單及1份綠色殯葬登記冊等。另外,他指他的同僚在醫院從死者的褲袋中檢獲1把鎅刀,在金鐘道行人路上亦檢獲了1副眼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