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帶萬用刀圖毀財產 18歲男學生受審

202105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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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敬如(持紅傘者)獲准保釋候判。(楊佩珊攝)
男學生去年5月24日因形迹可疑,於金鐘添馬公園被由海關擔任的特務警察截查,結果被搜出一把萬用刀。他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案件今(18日)在東區法院開審,海關督察兼特務警察作供指被告表現「驚驚哋」,故將他截停拘捕。裁判官王證瑜將案押後至6月16日裁決,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海關高級關員李永亮(譯音)作供指,案發時他兼任特務警察,與另一名同為特務警察的高級關員身穿制服行經添馬公園,見到本案被告黃敬如(18歲、學生)及另一男子平排坐在長櫈上。他認為被告左望右望,神情古怪。他與同袍走近被告時,被告更轉身離開,他便叫被告「唔好行住」,把被告截停搜查。最終李的同袍在被告的斜孭袋發現一把刀刃長約7厘米的萬用刀。李同意公園當時氣氛平靜,沒有示威活動,也無被圍封;被告也沒有叫口號、展示標語,亦沒有拿出萬用刀,被截停搜查時亦十分配合。
本案原有2名被告,16歲男學生徐浩軒早前已承認藏有迷你螺絲批,還押至6月4日判刑。控方今天原打算傳召拘捕徐的警員作供,向法庭提供環境證供,惟王官認為現時控罪並非控告兩名被告共同行事,法庭需要獨立考慮針對每名被告的證供。最終控方決定不傳召該名警員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