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還產假薪酬計劃至今僅428宗申請 議員質疑成效不彰

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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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僱員產假延長後,僱主可向當局申領發還延長產假涉及的薪酬。
港府去年12月起延長法定產假4周,並於今年4月推行發還產假薪酬計劃。勞工及福利局副局長何啟明今(18日)指出,截至昨日(17日),發還計劃接獲428宗申請,當中約200宗已獲批。有議員指本港每年約有2.7萬名女性符合資格,即每月約有2,250宗申請,質疑成效不彰;亦有議員批評發還產假薪酬科的職能架床疊屋,促當局考慮合併。
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今討論發還計劃的實施情況,議員姚思榮批評,該計劃已有部分工作外判予私人機構,但發還產假薪酬科仍有高達40多名公務員,質疑人手過多,部門架床疊屋,促當局考慮合併部分員工的職能。議員鄭泳舜亦指,當局估計每年約有2.7萬名女性僱員符合資格,即每月約有2,250宗申請,質疑計劃申請宗數偏低、成效不彰。
何啟明表示,不認同發還產假薪酬科是架床疊屋,因需要人手作監察,才可「畀錢畀得精準,同時令政府不蒙羞」,又指未來會研究可否精簡架構。何續指,首批合資格的僱主,最遲可在今年6月底申請發還產假薪酬,強調尚有一個多月時間供該批僱主申請。勞工處處長孫玉菡補充指,預期下月將有更多申請個案,但現時判斷是否有大量僱主不願申請仍是為時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