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研議員衣着 不莊重可構成行為不檢 非發言時不可舉標語牌

2021052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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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正研究限制議員衣着及會議期間展示標語牌。議規會主席謝偉俊今早(20日)在會議後表示,擬分別修訂《議事規則》及《內務守則》,要求議員出席立法會會議時需要穿着商務服飾,並限制議員只可在發言時展示標語牌,議規會將諮詢全體議員意見。
就議員服飾方面,《議事規則》第42(a)列明,「議員進出立法會會場,在衣飾及舉止上須保持莊重」,但未有清楚列明標準。謝偉俊表示,全體委員傾向接受秘書處預備的方案,擬修訂《議事規則》要求議員在服飾上保持莊重,同時為令議員有標準可依,將設「負面清單」,列明有何衣着為不恰當,如運動裝、波鞋、牛仔褲等,並沒有針對性別作特別要求。
謝指有關限制只適用於周三及四的立法會會議,不適用於其他法案及事務委員會。如有議員未有遵守規則,會由立法會主席作出適當的勸喻,如不服從將會構成行為不檢,惟現時暫未決定有何後果。
另外,過去泛民主派議員經常在會議期間長期展示示威標語牌。謝表示,為修正立法會過去的亂象,改善立法會在公眾的形象,委員對修訂方向已有共識,包括議員只可在發言期間在座位上展示標語,標語不可損害大會尊嚴,或阻礙議員及主席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