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區廣告牌光污染 無法規管 市民難眠

2021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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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局2016年推出《戶外燈光約章》,惟《約章》屬無牙老虎,光污染仍嚴重。尖沙咀有大型電子屏幕的光度數值高逾3,400勒克斯(lux),較國際水平高出135倍;銅鑼灣及旺角均有大屏幕近1,000lux,前者更持續至深夜;元朗有患眼疾居民亦大呻受附近電子廣告屏幕影響。多區區議員均指長期接獲居民反映光污染問題;環保團體批評《約章》成效不彰,促政府部門馬上檢討及盡速立法。
「每晚都咁樣閃好困擾,加上我對眼本身唔好,更加唔舒服。」 Andy(化名)4年前搬到元朗居住,惟發現附近一幢大廈燈光裝置對附近居民造成困擾,更對其雙眼造成不適。他指曾多次向區議員投訴,惟作用不大。元朗區議員林廷衞表示由於有關大廈十分靠近民居,過往曾一個月接觸約5宗有關投訴。
相關《約章》建議燈光裝置的擁有人在晚上11時或午夜12時至翌日早上7時關掉裝置,但日前記者發現銅鑼灣一商場外的電子屏幕到晚上11時半亦未關閉,更錄得最高達1,193lux的光度。旺角一商場天台對面的電子廣告屏幕,光度數值高約1,300lux,而數街之隔,亞皆老街及彌敦道的大型廣告牌亦被錄得500lux以上。另尖沙咀加連威老道及加拿分道交界、高三層的電子廣告屏幕更錄得最高光度逾3,400lux,較國際標準高出135倍。
「投訴都冇用,又唔係法例,好多人就索性唔投訴,所以個投訴數字先唔高。」油尖旺區議員胡穗珊直指《約章》實行以來,未見區內光污染問題有改善,不少居民投訴附近的廣告牌及大型招牌等太刺眼,影響睡眠質素。同區區議員朱子洛亦批評《約章》欠約束力,促盡快立法。
綠惜地球總幹事劉祉鋒指近年市區光污染源頭由過去的大型招牌及射燈,變成有聲有畫的大型LED電子屏幕,對市民滋擾更大。他亦批評《約章》推出5年未見檢討成效,促部門馬上檢討《約章》及盡快立法,方向可參考《噪音管制條例》,設置光度上限及關閉戶外燈光時間。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政府已委任戶外燈光工作小組繼續負責推廣及檢討《戶外燈光約章》成效,有關評估工作正在進行中,局方將會根據評估結果,考慮下一階段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