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非法遊行案周五判刑 黎智英等人明早再上庭
202105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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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及欺詐等多罪纏身、因前年8.18及8.31非法遊行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入獄的壹傳媒黎智英,不單止被凍結壹傳媒逾70%股份及銀行資產,旗下的台灣《蘋果日報》更於上周二(18日)停刊,壹傳媒可謂走向末路!黎智英等10人於上周一(17日)承認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涉及前年10.1非法遊行,案件將於本周五(28日)判刑,法官胡雅文明日(24日)早上將會在灣仔區域法院聽取辯方律師為被告求情。
10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楊森、何秀蘭、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他們明早都會由囚車押送到區院出庭應訊。其中黎智英、李卓人、梁國雄和何秀蘭等4人,早前因涉及前年8.18及8.31非法遊行的案件,已被判即時監禁,黎智英和李卓人各被判監14個月,梁國雄和何秀蘭則分別被判監18個月和8個月,他們目前正在監獄服刑。何俊仁、楊森、單仲偕、蔡耀昌、陳皓桓及吳文遠等6人在本案認罪後,也於上周二被法庭撤銷保釋,全部要還押候懲。
10名被告均承認1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等4名被告另承認1項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吳文遠及蔡耀昌則另承認1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案情顯示,民陣案發前申請於前年10月1日舉行集會遊行,但遭警方反對,遊行上訴委員會其他也駁回民陣的上訴。惟李卓人、何俊仁、梁國雄、陳皓桓等4名被告於前年9月30日開記者會,表示民陣會繼續舉行該活動,又呼籲公眾參與。
至前年10月1日中午12時許,10名被告先後現身銅鑼灣維園一帶,期間黎在現場接受《蘋果日報》記者訪問,聲稱自己只是在購物。10名被告隨後一起接受傳媒採訪,說明了遊行的目的。至下午1時許,10人帶頭開始遊行,部分人更高舉橫額。控方指出,全部被告均為表達對中央及港府的不滿,於是組織是次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