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覆核警查身份證權力 今同意終止訴訟

202105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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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吳嘉倫與律政司達成共識,不再繼續案件。
科大博士生吳嘉倫去年5.1勞動節擺街站時,遭警員查身份證,他就此事件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早前已受理他的申請,原定於今天(25日)聆訊。不過今日與訟雙方律師今並無到庭,法官周家明於庭上表示,與訟雙方已以書面通知法庭,申請人與律政司雙方已達成共識,不再繼續此案,法官最終批准撤銷此宗司法覆核案件。
本案申請人吳嘉倫原本要求法庭裁定,《入境條例》規定年滿15歲人士須向執法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屬違反《基本法》。另外,申請人指事發時警員曾表明並非懷疑他犯法,但後來又改口指懷疑他非法入境,要求他交出身份證登記資料,要求法庭裁定警方此舉屬越權。法官今天下午頒判詞,指與訟雙方在呈交法庭的書面同意書指,雙方同意就有關《入境條例》規定,年滿15歲人士須向執法人員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之規定,需在懷疑相關人士涉及非法入境事宜才可使用。至於申請人對警方的投訴,亦將交由投訴警察課處理。申請人提出的其餘觀點,與訟雙方就同意不再繼續進行訴訟。律政司一方亦同意,支付申請人部份訟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