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生非法集結 官念其喪父抑鬱判感化

202105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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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當晚有大批市民在太子一帶聚集。
前年9月下旬,有市民到旺角警署一帶聚集,警方在現場拘捕一名14歲女童,控以非法集結罪。她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天(28日)在西九龍法院獲判感化24個月。裁判官陳慧敏強調本案被告情況特殊,今次判感化非因為被告年輕,而是考慮到案發前2個月被告父親過身,被告因而患上抑鬱症。裁判官明白有精神問題的青少年,若被判拘留式刑罰可能會加劇病情,因此依從建議判處感化令。
本案14歲女被告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控罪指她在2019年9月24日至25日,在旺角彌敦道太子道西及水渠道的公眾地方,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曾對警員作出不禮貌行為及手勢,並曾經用雷射筆照向警方。她明白被判拘留式刑罰並無可厚非,但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失去父親已感到十分傷痛,甚至因此而患上抑鬱症,請求法庭從輕發落。
裁判官判刑時指,非法集結屬嚴重控罪,即使控罪不涉及暴力,也可能會導致暴力事件萌芽。考慮被告的特殊情況,決定判24個月感化令,期間被告須在指定地點居住,每晚7點至翌日早上6點半要守宵禁令,並須依從感化官指示參與小組活動及接受心理和精神科治療。裁判官引述被告在求情信表示不想留案底,但根據上訴庭指引,被告需要留有案底。裁判官最後寄語被告望向將來、努力讀書,因她已浪費數年時間重讀中一中二課程,希望被告不要辜負母親對她的期望,勤奮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