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輔警涉參與示威並擲樽 否認擾亂秩序受審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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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月29日晚,警察於旺角街頭制服懷疑示威者。
休班男輔警被指去年2月參與旺角的示威活動,並向人群掟膠樽。他因此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同案另有2名被告就分別因管有噴漆、螺絲批及雷射筆等被起訴。3人均不認罪,案件今(31日)在九龍城法院開審。
案中3名被告依次是27歲女文員麥安怡、29歲售貨員黃欣龍及24歲無業男子陸冰溢。資料顯示,陸過往曾任職中學教師,也是一名輔警,駐守觀塘警署。麥安怡被控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彌敦道管有或保管一罐噴漆及一支螺絲批;黃欣龍被控攜有一個能發射雷射光束的裝置;陸冰溢則被控向人群拋膠水樽。
高級督察余承豐今天作供表示,案發當晚10時許,他奉召到旺角執勤,與同袍在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築起防線,並沿亞皆老街往南推進。在到達山東街對開時,他見到約150人聚集,該批聚集人士大多身穿黑衫黑褲,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員,也有人罵警察「死黑警」。
余供稱,他多次警告在場人士離開,惟約100人仍留在現場。警方於是把他們包圍截停,經調查後拘捕77人。余稱,一個正常的市民在警方多番警告後,應該會離開聚集現場。如果一個地方發生破壞社會安寧的事情,則所有存在於該處的人,都屬參與非法集結。余同意案發時段疫情已經出現,但尚未實施禁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