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IT界種票案 的總時任副秘書長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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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區院審訊,至今已有7名被告認罪。
2016年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發生賄選及種票事件,多人以虛假資歷登記成為該界別的選民,案件早前於區域法院開審。今天(1日)再有一名時任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下稱「的總」)副秘書長的被告認罪。他承認曾安排為數百人繳付會費,以虛假資歷登記成為一個專業團體的會員。法官決定將其案件押後至8月26日聽取求情,期間准他保釋候判。
今天認罪的被告楊耀鴻(35歲),案發時為的總副秘書長。他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案情指他在2016年4月應的總時任會務總監李為民邀請,研究如何讓的總會員在某個功能界別投票。同年4至5月,楊借出數張信用卡予的總時任文員潘秀芳,以繳付數百人加入專業團體的會籍申請費,以便他們可以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涉及費用合共約3.2萬美元(約25萬港元)。有關款項由李為民支付,當中大部分以現金透過自動櫃員機存入楊的銀行戶口。
李為民於同年4月7日以手提電話訊息,發送一份空白的選民登記表予潘秀芳。約一星期後,時任的總幹事雷亞福在李為民知情下,透過雷與家人的手提電話聊天群組,邀請其妹雷偉芳、雷麗芳及雷麗梅加入一個「IT產業會」。雷亞福指三人必須登記成為選民,並在同年稍後舉行的立法會資訊科技界選舉中按指示投票。其後雷偉芳又招攬其他親人加入,當中包括她丈夫的姐夫陳琪南。雷亞福的兒子雷敬賢亦在兩個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向其同學及相關人士提及該計劃。最終雷氏一家收集36人參加計劃,由雷亞福將這些人的資料轉發給李為民。李為民則把從雷亞福及其他渠道得到的個人資料,交予潘秀芳用作登記專業團體會籍。整個計劃約有240人登記。
選舉事務處其後於收到124人的選民登記表,該些表格上均載有同一個錯誤,其中118人成功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在投票日前,李為民在一個名為「IE群組」的手提電話聊天群組傳送訊息予楊耀鴻、雷亞福及雷偉芳,呼籲他們在資訊科技界選舉中投票給候選人楊全盛。之後雷偉芳及雷敬賢亦向他們的親友作同樣呼籲。
在上述案情曾被提及的李為民、潘秀芳、雷亞福、雷偉芳、雷敬賢及陳琪南,他們亦已經認罪,將一同於8月26日出庭求情。另外3名被告王宣麗、雷麗芳及雷麗梅的控罪,則獲准擱置於法庭檔案不予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