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鑼灣健身中心促銷後結業 海關拘男董事涉違商品例

202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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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員押走被捕男子。(張世洋攝)
香港海關今日(2日)拘捕一名29歲男子,他涉嫌在銷售健身服務時不當地接受付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科不良營銷手法調查組指揮官黃志聰表示,今年4月海關收到20名市民舉報,指購買了銅鑼灣怡和街一間健身中心的預繳式健身合約,但在預約上堂時,健身中心突然結業。
海關經調查後發現,被捕男子為健身中心董事,他於今年3月份展開促銷活動,大減價推銷預繳式健身套票,收取大量消費者一對一的健身教練合約費用。由於減價幅度最高達三成,吸引不少即使仍有未完健身合約人士,因促銷活動而購買。不過,健身中心卻於4月初關閉,該名男董事亦申請破產,並沒有提供相關健身服務及沒有退款。
海關同時揭發,該名男董事收取健身合約費用後,沒有將該些資金營運健身中心,亦沒有將資金提供健身服務。因此,今日將對方拘捕。案件仍在調查中,海關將循該名男董事及健身中心的財政狀況及資金流向進行調查,呼籲未有舉報的受害人向海關舉報。
黃志聰續稱,涉案健身中心營運一年半,沒有分店,只有一名男董事,有10位健身教練,20名受害人涉款約90萬港元,最大一宗損失近5萬港元。海關檢獲電腦及文件等證物,繼續追查資金流向。
據悉,有人曾於社交平台聲稱炒燶股票,因此促銷合約及變賣資產。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商戶於接受付款時,若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意圖供應與有關產品有重大分別的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有能力於指定或合適時間內提供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若市民發現有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可向海關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