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去年尖沙咀衝燈撞鐵騎 柳俊江認危駕 准保釋6.17判刑

2021060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前傳媒人柳俊江於去年底在尖沙咀涉危險駕駛被控,他今日(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1項危險駕駛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6月17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柳俊江續准保釋候懲,惟期間不得駕駛及須交出駕駛執照。
案情指,2020年12月29日晚上,被告柳俊江駕駛一輛私家車,從梳士巴利道18號一停車場開出,及後未有依交通燈號指示停車,撞上了駛至梳士巴利道與漆咸道南交界的一輛電單車。電單車司機倒地受傷及送院,及後須請19天病假。
現年40歲的柳俊江今天由資深大律師許紹鼎代表,許為柳求情時指,柳育一對4歲及6歲的子女,正在分居的他努力做好父親角色,希望法庭判處罰款或非監禁式刑罰。許又呈上4宗案例,指出本案較同類案件輕微,事件中沒有人嚴重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