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帶TATP返校案 次被告指被強塞炸藥到手

2021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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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趙旭稱,炸藥是被首被告黎文光(右)強塞到手上。
馬鞍山一間中學2名男學生,涉嫌在前年11月27日攜帶烈性炸藥TATP回學校,因而被控管有爆炸品罪,案件今天(3日)在區域法院續審。。繼首被告黎文光自辯後,其師弟次被告趙旭亦選擇作供。他表示與黎不算太相熟,且對方經常「吹水」。案發當日黎更不顧他拒收,硬把一包不知名粉末塞在他手上。他原想追上將之交還,卻遇上集會鐘聲響起,他才手持物件往集隊,打算之後再處理,期間卻被老師看見而被留下詢問。
次被告趙旭(18歲)表示,平時會與首被告黎文光(19歲)玩電腦遊戲,話題亦集中在遊戲上,「同佢唔係好熟」。趙又指黎經常在面前「吹慣水」,故不會認真對待他的說話。他也會與黎互相「吹水」,例如互指「揸飛機」及「揸戰機」去澳門等,訊息交談時亦會如是及不會很認真,直言如「兩個鬥廢話」。
在案發當日下午,趙稱午飯後本與同學在有蓋操場閒聊,黎卻突然走來,傾談一些遊戲話題後離去。黎及後又折返,向他表示帶了一包東西回來,並在枱底下打開顯示為白色粉末,趙當時以國語問黎:「操!這是什麼來的?」,黎則回應指「燒咗會爆,殺傷力唔大」,並叫他拿回家玩。趙聞言即拒絕,表示:「我唔想要,唔要!」黎卻把那包東西推向他,他就推開。這樣來回數次後,黎最終把那包東西「塞喺我右手」趙遂把它放在枱上再拒絕。惟這時集會鐘聲響起,黎又跑走,他雖有追上去但不果,便唯有拿着那包東西去集隊。
趙指他並不相信、亦沒認真對待黎的說話,以為粉末只是梳打粉,表示:「我以為佢講緊笑」但在集隊時,卻被老師目睹到他手持物件,他為了應付老師才說物件是茶葉,並認為那東西惹來老師詢問很麻煩,故打算之後把它扔掉,惜已被老師留下問話。趙強調並不知道粉末實際是什麼,他亦沒想過會爆炸,若知有危險定會遠離及通知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