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違國安法被拒保釋 官指鍾錦麟或續危國安

2021060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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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錦麟因涉違國安法被還押候審。
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目前只有11人獲准保釋。其中一名須還押的被告、已辭職的西貢區議會主席鍾錦麟,在3月底往高院申請保釋,但被原訟庭法官杜麗冰拒絕。杜官今(3日)頒下判詞解釋原因,指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鍾獲准保釋後不會再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法官的判詞指,鍾的代表大律師稱雖然案發時鍾為「民主動力」副召集人,且有份協助舉辦初選,不過他並無參選,亦沒有指控稱他涉及初選眾籌。大律師指初選後不久,有行政會議成員亦表示,見不到舉辦初選有何問題。大律師又指民主動力現已停止運作,鍾亦已退出其所屬政黨「新民主同盟」,而且鍾亦自2012年起一直擔任區議員,品格良好,如獲保釋將會多花時間照顧其不足一歲的女兒,不會再干犯相關控罪。
律政司一方則指申請人當時於民主動力擔當重要角色,且為該組織的銀行帳戶簽署人之一,並曾就初選呼籲他人作財政上支持。律政司一方又指,相關的眾籌款項經過不同的戶口,最終流至民主動力的銀行帳戶,質疑此舉是為逃避警方的調查,且與洗黑錢的手法相近。律政司認為鍾有強烈政治聯繫及影響力,並有足夠理據相信申請人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
法官在判詞表示,考慮過雙方陳詞後,認為沒有足夠理由相信鍾獲准保釋後會不再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故拒絕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