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前委員兼律師 涉藉公務之便找生意遭廉署控告

2021060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廉署控告一名醫委會前委員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案件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昨日(2日)落案起訴一名香港醫務委員會(醫委會)前業外委員兼律師劉慧兒,控告她涉嫌藉公職之便,披露一名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及投訴詳情,再唆使對方聘用她,以向一名醫生提出民事申索。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被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名,違反普通法。她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案件明日(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劉慧兒為一名事務律師,並於2012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23日期間為醫委會其中一名業外委員。涉及案件的一名投訴人於2015年6月向醫委會投訴一名醫生,指該醫生涉嫌專業失德。該宗投訴其後轉介至醫委會的初步偵訊委員會作初步調查,而劉慧兒獲醫委會委任為該初步偵訊委員會的成員。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23日期間,身為醫委會業外委員執行職務或相關事情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做出不當行為。廉署發現劉慧兒曾向一非政府機構的社區組織幹事,披露投訴人的個人資料,以及其投訴該名醫生的詳情。
此舉動引致該社區組織幹事安排投訴人,與劉慧兒於2017年5月26日會面,期間唆使投訴人聘用她向該醫生提出民事申索。最後劉慧兒的的律師事務所成為投訴人的代表,以協助投訴人作民事申索。廉署調查發現,劉的律師事務所其後要求投訴人支付逾52萬港元律師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