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行前遇查搜出螺絲批 男生認罪判感化2年

202106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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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徐浩軒在添馬公園遭截查,被揭藏有螺絲批。
16歲男生徐浩軒在去年5月24日反國歌法及國安法大遊行當天,在添馬公園被警員截停調查,並搜出一盒迷你螺絲批套裝,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他早前承認控罪,在還押3星期後,今天(4日)在東區法院被判接受24個月感化。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同意涉案螺絲批的破壞性較低,被告當時沒有使用該螺絲批,加上當時添馬公園並無示威活動,故依從報告建議判感化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徐浩軒的感化報告內容正面,顯示被告有真誠悔意,今次犯案只因受社會氣氛影響,一時衝動之下沒有考慮後果。被告還押時已嚐到坐牢的滋味,受到深刻教訓,幸得到家人支持,未來會專心讀書。代表律師又指,今次涉案的螺絲批體積細小,添馬公園離當日的示威地點有一定距離,現場氣氛和平,也沒有跡象顯示該處將會有任何事情發生。被告當時與另一人坐在椅子休息聊天,只因為穿了黑色衣服才被警員截查,而非被告本身做了可疑行為,故希望法庭依從報告判感化令。
關於感化令的長度,感化官的建議為15個月,而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則建議判處24個月感化令。裁判官認為專案小組由較多經驗豐富的專家組成,意見比較可取,故依從小組的建議判24個月感化令,並附加以下條件,包括要求被告在指定地方讀書及居住、遵守每晚10時至翌日6時的宵禁令、依從感化官指示參加有助更生的小組活動、以及接受心理及精神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