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指揮示威者擲物堵路 阻礙罪成囚3周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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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7日旺角發生示威衝突。
去年5月27日旺角有人遊行示威反對《港區國安法》,一名男學生被指站在示威者前排大喊,指揮其他示威者擲垃圾出馬路阻擋警察,涉案男生經審訊後,2星期前被裁定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名成立,今天(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囚3星期。
辯方求情指20歲被告李澤楠與母親及兄長相依為命,為人懂事,在外會兼職賺錢幫補家庭,其師長亦對他印象良好。律師指被告年輕熱血,遂在受社會氛圍影響下犯下錯事,他經過14日還押後已反思己過,明白為家人帶來痛苦,及需為一己過錯接受懲罰。律師希望法庭在量刑時,考慮案中影響交通的時間非常短、情節非最嚴重、及被告過往有良好背景等,予以輕判。
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時表示,案件在人來人往的旺角街道上發生,其時有不少防暴警察及人群聚集,被告卻於山東街及花園街堵路,亦曾慫恿他人。法庭判刑時有考慮被告的年紀和知錯態度,但亦需顧及阻嚇及懲罰元素,認為即時監禁為合適的刑罰。
據控方案情,案發時便衣警員在旺角花園街及山東街交界監視示威者活動,看見被告站在示威者前排,向其他示威者大喊,示意示威者擲垃圾出馬路阻擋警察。警員見示威者欲聽從被告吩咐,便上前把被告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