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中五生涉販毒暫准保釋 須每周6天往警署報到

20210605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批證物。
葵青警區刑事總部近日發現區內有犯罪集團利用青少年從事販毒及刑事毀壞等非法活動,日前在區內多個地點進行反罪案行動並拘捕多人。其中2名被捕人士被控1項販毒罪,包括1名17歲中五學生,案件今早(5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暫時毋須答辯,2名被告均獲准保釋至7月30日再提訊,以等候進一步調查。
17歲陳姓首被告及34歲次被告蔡宏水,被控於今年6月2日在葵涌邨某地方販運危險藥物。首被告獲准以現金和人事擔保共2.5萬港元,期間要守宵禁令,並須於每周一至六到警署報到;次被告獲准以1萬港元保釋。2名被告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