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酒吧營運模式二選一 酒吧業形容屬放寬 料生意重回5成

202106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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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及餐廳明日起須選定運作模式。
政府凌晨宣布,明日(10日)起維持現行的社交距離措施,但鬼祟在附件內的餐飲業務規定及限制內加入新條款,要求餐飲業務場所及酒吧只可選擇A類、B類、C類或D類運作模式,或酒吧或酒館運作模式。一經選定,所有餐飲業務場所不可隨意轉為酒吧,反之亦然。換言之,同時持有食肆及酒吧牌照的店舖,不可在店內劃分餐廳區及酒吧區,或者在不同時段採用不同運作模式。
香港酒吧業協會主席錢雋永形容新條款為「放寬措施」,他透露酒吧之前不可使用餐飲業界的營運模式,但今次條款容許持有小食牌照的酒吧轉為C類餐飲業處所營業,即顧客毋須打針已可光顧,並可營業至凌晨12時。
錢指,酒吧復業後,業界只有往年1成生意額,料轉為C類餐飲業處所後,生意可恢復到4至5成,相信大部分酒吧明日起會轉為該類餐飲處所繼續營業。他坦言,如果政府沒有推出相關措施,料業界可能會「滅亡」,難以捱過疫情,故業界對措施表示歡迎。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則表示,早前曾有食肆劃分兩個區域,一個區域售賣食物,另一區域用作酒吧用途,坦言分類有些混亂。但他質疑在新規例下,如果持有酒牌的西餐廳向顧客賣酒是否違規。
他又稱,酒吧業界早前向政府反映,為何有酒牌的餐廳可營業,惟酒吧卻遲遲不能復業,因此,政府似乎「唔想太麻煩」,故一刀切訂立新條款,要求食肆及酒吧營運模式上只能二選一。
東網向食物及環境衞生署查詢,署方口頭回覆指,條例不會影響處所出售的食物及飲品種類,換言之餐廳出售酒精飲品並不會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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