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磚擲水炮車判感化 上訴庭指過輕改勞教

202106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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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元旦警方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人士。
18歲男學生陳業云於去年元旦大遊行向水炮車掟磚,並管有錘仔、?刀、易燃液體、打火機等。他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主任裁判官錢禮於去年8月判他18個月感化。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期,上月獲高院上訴庭接納。今天(10日)上訴庭重新判刑,決定改判陳入勞教中心,至於判決理由,則會另定日期以書面形式頒布。
被告陳業云的代表律師今天在庭上表示,被告現就讀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將會在9月展開新學年。而勞教中心刑期一般約為4個月,故希望法庭可判處更生中心,讓被告的學業不致受到影響。不過法官就指,通常高等學院可讓學生延遲就讀一個學期,況且,勞教中心拘留期是1至6個月不等,視乎被告在院所的表現而定,他未必不能趕及開學,並認為這會給予他動力,令他在院所內表現得更好。考慮到本案嚴重性等因素,上訴拒絕接納辯方建議,決定判被告入勞教中心。
被告陳業云被控於2020年1月1月,在灣仔金聯商業中心外,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他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一個載有210毫升環己烷、甲基環己烷及19克蔗糖有機混合物的塑膠瓶、一把美工刀、一個打火機及一個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