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遊行日藏士巴拿 意圖破壞罪成囚6周

20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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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24日港島多處有示威衝突。
去年5月24日,有人在港島遊行反對《國歌法》及《港區國安法》。當日一名地盤工人在金鐘被警員搜出管有士巴拿及索帶等物品,他早前在東區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罪成。案件今天(10日)判刑,裁判官王證瑜認為本案控罪及案情嚴重,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氣氛,決定判被告即時監禁6星期。
24歲被告陳鉑朗,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中區夏慤道行人路近海富中心行人天橋,管有兩把俗稱「士巴拿」扳手、一把剪刀和一包索帶,意圖使用該些物品,以摧毀或損壞他人的財產。
被告在審訊時作供辯稱,不知道案發當日有示威遊行。當日他本來陪胞妹及其男友到金鐘香港公園視察婚照拍攝地點,卻遇上防暴警截查。被告稱,他為了方便工作,故將涉案物品常放在背囊內作備用。不過裁判官並不接納其證供,指被告雖是地盤工,但當日毋須上班,他根本不需使用該些物品。而且被告除管有控罪所列之物品外,還被搜出印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英文拼音的黑T恤等物品。裁判官指這是示威者常用口號,被告攜有印有該字樣的T恤,必然是有意圖參與當日的示威活動,故裁定他罪成。
辯方今早進一步求情,重申被告已有深切悔意,他承諾日後「遠離呢啲有事嘅地方」,出門前會檢查背囊。辯方律師指被告父親已過身,其母親亦已年老,需靠他照顧及經濟上支援,而被告的僱主承諾在被告服刑後,會繼續聘請被告任職地盤「平水」測量的工作。裁判官指,控罪及案情性質嚴重,並考慮到當時的社會氣氛,法庭一般會判監以懲罰,被告經審訊後被定罪,也沒有其他因素可減刑,因此判他監禁6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