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智障漢是否適合答辯 主控盤問惹人嘩然

202106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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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啟發
輕度智障的清潔工人涉嫌在前年10月旺角區示威中管有雷射筆,被控參與非法集結、違反《禁蒙面法》及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3罪。案件今(1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訊,控辯雙方繼續就被告是否適合答辯爭辯。精神科醫生郭偉明以辯方專家證人身份作供,盤問尾聲時主控官問郭醫生「收咗幾多錢?」並表明以此挑戰其可信可靠性,引起庭上人士嘩然。裁判官劉淑嫻質疑主控提問的基礎,反問「係咪單單都可以問律師收幾錢、證人收幾錢?」最終拒批主控再問該道問題。
32歲被告李啟發,被控於2019年10月12日,在旺角警署外的公眾地方參與非法集結;並於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口罩、頭罩及圍巾;以及於同日同地管有雷射筆。被告較早前就另因一宗涉及汽油彈的案件被判監8個月,其後他上訴申請減刑,在已服刑約4個半月後獲准即時釋放。
郭偉明醫生今作供稱,輕度智障人士是否適合答辯會視乎控罪。如果控罪簡單,例如隨地扔垃圾,由於他們自小會受相關教導,有這方面的認知,因此相信他們能夠明白罪名。但是沒有特殊學校會教授管有雷射筆的知識,輕度智障人士便會缺乏這種認知能力,不知道光線頻率可以傷害他人,對他們而言,雷射筆或無異於電筒和玩具。當他們對控罪一知半解,便不適合答辯或受審。今天控辯雙方已完成傳召所有證人,裁判官決定將案押後至7月19日,方裁斷被告是否適合答辯與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