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婆涉高院襲保安 以「三不」作公民抗命

20210611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王鳳瑤選擇不盤問證人、不作供及不求情。
人稱「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鳳瑤,於前年1月在高等法院接受安檢期間,涉嫌用肩膊衝撞一名女保安員的胸口,她否認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11日)在東區法院續審。報稱受襲的保安員供稱,她被撞後「心口痛,暈一暈」,整個人差點往後跌倒,案發於早上,但她吃過午飯後仍感到疼痛,最終決定召救護車及報警。裁判官王證瑜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王婆婆」稱她堅持公民抗命,決定不盤問證人、不作供、不求情,案件押後至7月14日裁決,王續准保釋。
被告王鳳瑤(64歲)被控於2019年1月22日在金鐘高等法院地下大堂襲擊女子胡婉鴻。控方今早傳召胡作供,胡供述當日早上9時許,被告已在高院大門門外撐起黃傘,坐在地上大吵大鬧,阻礙市民進出高院,上司着她及多名保安員勸喻被告移步到附近的指定示威區,惟被告沒有理會,繼續吵鬧。勸喻約15分鐘後,被告突然走入高院大堂,坐在安檢區的通道,阻礙公眾人士進行安檢。
證人憶述,她勸喻被告不要滋擾法庭使用者,被告沒理會,反而多次來回穿越安檢區俗稱「龍門架」的金屬探測器,她伸手擋住「龍門架」,希望被告停下來接受安檢,但被告跟她對望幾秒,之後便衝向她,她見狀立即退後幾步,惟對方仍打側用右肩撞她的胸口,她整個人差點往後跌,遂即時用雙手拉住「龍門架」,期間拉扯到上背「有少少痛」,被告最終停低接受安檢,乘電梯到樓上的法庭聽審。
證人指,她吃過午飯後,胸口及背部仍感到痛楚,主管着她先行休息,惟休息過後痛楚未止,她擔心情況惡化,至下午3時決定報警,當她步上救護車時,便目睹被告遭警員截查。在多名證人完成主問後,無律師代表的「王婆婆」決定保持緘默,「徹底公民抗命」,不盤問證人、不作供、不求情,法庭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