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增設副秘書長 負責國安法相關事宜

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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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慕顏(左一)曾與李美嫦(中)探訪中學。
本港落實《港區國安法》接近一年,學校須在行政及教學上配合。教育局網頁顯示,當局新增了首長級的副秘書長(特別職務),負責就落實《港區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及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制訂官校發展策略及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的發展,並由陳慕顏升任。
教育局有6名副秘書長,分別負責學校發展及行政科、課程及質素保證等等。陳慕顏原本擔任首席助理秘書長,翻查資料,陳最近曾以副秘書長身份到訪學校,包括在本月與常任秘書長李美嫦探訪南屯門官立中學及何東中學。
教育局回覆指,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香港國安法》清楚列明港府應當通過學校開展國家安全教育;而港府亦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
鑑於啟動及落實有關工作的重要性,教育局按既定的嚴謹制度,開設了副秘書長(特別職務)一職,該職位屬為期6個月的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由今年4月1日至9月30日為止,以就落實香港國安法及相關事宜,統籌提升學校行政和管治的特別支援措施;制訂官立學校發展的策略;以及檢視教育局教育專業人員的發展。該職位薪級為首長級薪級第3點。
按既定機制,6個月有時限首長級編外職位可因應需要,並以嚴謹的程序開設,而不需每次向立法會申請。若有更長遠的需要,該局將向立法會尋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