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歷史建築石澳巴士總站殘舊不堪 區議員批政府保育慢

2021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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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澳巴士總站陽台外牆石屎字的「E」字已不翼而飛。(受訪者提供)
二級歷史建築石澳巴士總站歷經多個春秋,惟因缺乏保養,建築破舊不堪,並曾出現石屎剝落、鋼筋外露、衞生欠奉等情況。地政總署一直以每3個月續約的短約形式將巴士站租予新巴使用,並指新巴有責任維修保養;古物古蹟辦事處則稱建築物由地政總署管轄,古蹟辦會從文物保育角度向地署提供技術意見。作為租戶的新巴則指,若政府有計劃為總站進行全面修葺或長遠保育,會全力配合。當區區議員批評政府懶理保育問題,任由巴士站遭風雨摧殘。
石澳巴士總站建築物建於1955年,當時仍屬中巴年代,據悉當年因石澳地處偏遠,站長或需留宿,因此巴士總站建有一幢兩層高建築物供站長留宿,但巴士總站因為長期缺乏保育,目前已破舊不堪,甚至堆滿垃圾。當區區議員彭卓棋批評,巴士總站陽台外牆石屎字的「N」字於今年1月曾斷裂脫落,幸及時發現修補,但「E」字已不翼而飛。他又指,過去多次聯絡古蹟辦查詢相關事宜,仍未獲正面回應。
新巴回應指,石澳巴士總站建築物的業權由政府持有,並由地政總署管轄。新巴現時透過短期租約形式向地政總署租用巴士總站範圍及有關建築物,作為乘客候車及車長短暫停留休息之用。該公司會不時巡查巴士總站內的設施,並因應實際情況多次進行適切的小型翻修。新巴又指,公司已就該站進行更廣泛維修工程諮詢政府有關部門及了解相關程序,並會在短期內檢查建築物的結構。
地政總署則稱,該巴士總站以短期租約形式租予新巴。根據租約,租戶須負責維修及保養租約範圍內的現有票務處(即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建築物),並已知悉巴士公司正就該票務處擬議的維修工作徵詢古蹟辦意見。
古蹟辦表示,港島西及南區地政處自1998年10月起透過短期租約形式,將石澳巴士總站建築物租予新巴使用,並一直關注巴士總站建築物的現況和保養,已就巴士總站建築物的維修保養事宜聯絡新巴。另外,古蹟辦代表亦已在會議上就未及適時回覆彭議員有關新巴已完成巴士總站建築物的緊急維修工作表示歉意。古蹟辦指,當收到具體的維修方案後,會從文物保育角度向新巴提供技術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