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嶼山郊野公園樹林遭非法砍伐 漁護署僅罰500元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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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嶼山芝麻灣郊遊徑附近遭非法砍伐樹木,範圍波及南大嶼郊野公園。
前年起有人在大嶼山芝麻灣郊遊徑附近非法砍伐大量樹木,範圍涉及面積約10,000平方米,當中更涉及南大嶼郊野公園範圍,但漁護署只對涉事者罰款500元。有環團透露,涉事的是一間打算發展露營車生意的公司,批評判罰阻嚇力不足,變相鼓勵商人為做生意而非法砍伐樹木,質疑漁護署「放生」涉案人。
有報道指,大嶼山貝澳附近居民去年1月已發現有工程車輛在十塱營地附近的芝麻灣郊遊徑入口旁移除大批樹木,範圍涉及9個並非相連的私人地段,面積約10,000平方米,部分土地更位於南大嶼郊野公園範圍內。居民曾向漁護署發信投訴事件,但署方僅回覆,在私人土地砍伐樹木並非違法,但斬樹範圍可能涉及郊野公園範圍,署方現時已在該範圍重新種植灌木。漁護署回覆傳媒稱,在2019年12月接獲有關投訴,並發現該處曾進行樹木砍伐及土地平整工程,受影響範圍涉及南大嶼郊野公園內的私人土地。涉斬樹者今年4月被控違反《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6月2日被法庭定罪及罰款500港元。
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指去年曾向多個部門投訴,包括地政總署、規劃署、環保署及漁護署等,但全部都似乎束手無策,據他了解,涉及的私人土地於80年代購入,涉斬樹的是一間有意發展露營車生意的公司,打算將斬樹地段發展成營地,他批評,非法砍伐樹木只輕罰500元,「都係罰做工程嘅人,唔係發展商,500元買樹苗、搵工人再種樹都唔止啦。」認為判罰難以起到阻嚇作用,他更擔心案例變相鼓勵其他發展商,日後為賺錢更肆意非法砍伐樹木。他質疑漁護署為何不以較嚴厲的法例控告當事人,如《林區及郊區條例》,在政府土地上非法砍伐樹木,最高刑罰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一年,質疑漁護署「放生」斬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