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倉務員管汽油彈及製造材料 認罪還押候懲

202106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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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吳偉豪今日在區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
男倉務員被指於前年身攜4枚汽油彈,在元朗一停車場被截獲,警方及後再於其所居的倉庫中搜獲100公升汽油及一些工具,更在其手提電話內發現測試汽油彈的片段。該名倉務員事後被捕,今(16日)在區院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求情指被告當日本應約帶汽油彈到附近給人察看,卻未能見到對方,後在返回倉庫途中便遇上警方截查。法官郭啟安將被告還押至7月21日量刑,期間待控方就檢獲物品的潛在危險性提交補充專家報告。
被告吳偉豪(40歲),承認於2019年11月2日在元朗橫洲福喜街福喜停車場外,管有4個載有有機易燃溶劑的玻璃瓶、一罐卡式石油汽罐及4條布碎;另在其工作及居住的倉庫中,管有5桶共約100公升汽油、兩個載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兩罐卡式石油氣罐,及一些液體輸送工具。
辯方求情指被告童年時缺乏關愛,並因是一名同性戀者,在性取向方面與家人疏離,及後更斷絕聯絡。被告還押期間亦關注囚權問題,不但持續進修有關獄政的學科,日後並計劃到國外繼續進修,以關注改革獄政。而被告犯案當日乃接到一通電話,對方要求他把汽油彈帶到附近以察看,並以恐被跟蹤為由拒絕到其倉庫察看,被告才把涉案汽油彈帶在身上,但卻與對方失去聯絡,後便被警方截停,另倉庫中的部分汽油是用於後備發電機。辯方並替被告呈上多封區議員、親友的求情信。
案情指當日下午5時許,被告於涉案停車場外被截停,警方在他背包中搜出涉案物品、黑色頭盔、防毒面罩、瀘罐及一件印有「香港人加油」的黑色襯衫等。被告及後把被押返其工作及居住的倉庫,警方在內檢獲涉案的石油氣罐、汽油、漏斗等,及一些黑色面巾、口罩、雷射筆等。警方又在被告的手提電話中,發現被告就有關物品曾與他人討論,包括製造與測試汽油彈,又談及在公眾活動時把汽油彈擲向建築物,亦有照片拍到製成的汽油彈,及有片段顯示在倉庫中測試一枚汽油彈的情況,有旁白討論燃起的火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