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認除罩吸煙 但否認阻差 7.21開審

202106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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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趙康勝一度在庭上不滿大鬧,遭裁判官勸喻。
今年1月被搜出印有政治口號卡紙的外賣速遞員,後被控盜竊外賣袋。他另涉一宗發生在去年國慶日的案件,指他在銅鑼灣沒有戴好口罩、並拒絕向警員出示身分證。案件今天(17日)在東區法院提訊,他承認違反「口罩令」,但否認阻差辦公罪,由於控辯雙方今早未就同意案情達成共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遂將案件2次押後,被告不滿大鬧「一個案情改幾次算咩意思姐」,擾攘一輪後,案件終於今午再訊。被告否認的阻差辦公罪將排期7月21日開審,預計屆時將傳召6名證人及播放共17分鐘的影片。
21歲被告趙康勝,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於銅鑼灣街上沒有佩戴口罩,及在受查時拒絕出示身份證,因而被控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規例》及阻差辦公2罪。
雙方同意的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約6點半,有5名警員在銅鑼灣怡和街進行高調巡邏,見到被告將口罩拉至下巴位置吸煙,警員便用大聲公給予口頭警告,惟被告並無理會,警方於是向他發出傳票。被告在錄影會面中否認控罪,表示自己有精神病及反社會障礙,可獲豁免不戴口罩,但他承認自己當時正在吸煙。據了解,控方今早堅持案情須寫明當日銅鑼灣一帶有非法集結,惟辯方反對,經過午膳時間向律政司索取指示後,控方最終同意將此段刪除。
案件一再押後,引起被告不滿,他不禁表示「(案情)唔啱我就唔同意啦」,又指「連案情都未識打,做咩控方」、「我大聲講野唔代表我藐視法庭」、「我唔係唔返嚟,我身體不適要睇醫生⋯⋯一陣你又押後到兩點、三點、四點」,裁判官聞言即表示考慮撤銷被告擔保,經過律師一輪斡旋後,被告終同意將案押後至下午續審,裁判官表示「可能你唔係咁開心,但呢度唔係發脾氣嘅地方」、「如果身體不適要睇醫生無可厚非⋯⋯但我諗你有啲智慧都諗得到,如果你走咗,咪第二日返嚟再做過,影響嗰個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