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罵警5分鐘被控喧嘩 官指有領頭角色判囚6個月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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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法院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被告挑起事端,令示威行動火上加油。
一名資訊科技經理被指在前年11月11日「三罷」當日,辱罵正在清除路障的防暴警員「死黑警、成世執垃圾」,並煽動途人包圍警員。他被控告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行為罪,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受審並被裁定罪成,今天(18日)獲判即時監禁6個月。裁判官鄭紀航斥責辯方律師無一個求情因素是合理的,並駁回辯方的保釋等候上訴申請,指「排期(時間長短)在於律師團隊需時準備上訴理由、拎謄本,拖磨左好耐都唔去排期⋯⋯如果你快,法庭絕對將就得到⋯⋯判決理由書,我已經ready、寫好咗」。
35歲被告陳浩倫,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柴灣道341至343號滙豐銀行外的公眾地方,不斷重複及持續地指罵警員,以及煽動人群阻礙警員,歷時約5分鐘,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辯方求情指,被告父親患有柏金遜症約10年,平時有陪父親覆診、進行物理治療,是一名顧家孝順的好兒子。被告父親在短期內會排期進行腦部手術,冀裁判官考慮被告的家庭背景判處緩刑。惟裁判官逐一反駁辯方的求情理由,他認為被告父親患病多年,被告理應加倍守法,避免因入獄而不可以留在父親身邊,而且被告的姊弟也可以代為照顧其父。加上被告父親今年已經63歲,根據醫生建議,腦部手術需要在65歲之前進行,但現在仍未見其父排期,可見被告並無急切需要照顧父親。裁判官又指被告30多年來奉公守法是理所當然,無犯罪記錄並不構成求情理由,故判處6個月即時監禁。
裁判官又指,在被告叫囂之前,街道上已放滿木條、竹枝、垃圾桶等雜物堵路,秩序已被擾亂,被告仍然火上加油,挑起事端,令示威行動死灰復燃。被告鼓吹群眾包圍警察及走出馬路,引起大量市民圍觀,警方向他發出警告,他卻回應「開槍啦開槍啦」,可見他突出的領頭角色,有囂張氣焰。現場的群眾本身已比警察多,在被告叫囂後,引起更多人圍觀,當時甚至有人用雷射筆照向警員面部,可見示威者造成的威脅嚴重。法庭須判監禁式刑罰以收阻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