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青年圍毆疑似便衣警 暴動傷人罪成囚26個月

202106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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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銅鑼灣曾發生嚴重騷亂。
前年11月有示威者在銅鑼灣堵路,期間一名21歲男生被懷疑是便衣警,因而被在場人士圍毆,過程中有人用雨傘遮掩。警方其後拘捕2名涉案男子,當中包括事主的中學師弟。2人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2罪,今(23日)雙雙被判入獄26個月。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官形容,今次事件是場大型的霸凌滅聲行動,行為與暴政相同,又指雨傘此前是弱勢對抗強權的象徵,但現在已淪為武器,成為欺凌弱勢、掩飾真相及逃避刑責的工具。
2名被告依次為王家俊(23歲)及李樂恒(21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銅鑼灣金百利商場地下參與暴動及襲擊男子X,其中李是被告的中學師弟。案情顯示,X當日出於好奇,從行人路觀看集結情況後打算回家,期間被2名男女尾隨偷拍,及後更被約10名示威者包圍。示威者懷疑X是便衣警,要求檢查他的背包,X拒絕,未幾有人即搶去背包,把裝載在內的東西倒在地上,當中有一個印有警察機動部隊標誌的水樽及一條印有「Hong Kong Police」的頸繩。X隨即被2名被告及其他人拳打腳踢,有人開傘企圖遮擋過程。X後被送院診治,其耳廓有瘀傷及頭皮有3處血腫。
練官今判刑時指,2019年發生一連串示威抗爭活動,起初尚有示威者以和平方式抗爭,後來卻漸漸被滋事分子騎劫。他們以為違法可以達義,但事實上,他們行使的不過是另一種暴政,不比對方高尚。就本案而言,即使事主果真是警員,其行動亦有法律支持,而事件發生在銅鑼灣這一商業區,對香港聲譽造成難以想像的損害。練官又提到,社會當時瀰漫仇警情緒,是基於有警員在示威中使用武力,但其實警員的行為,正正源於示威者的作為,認為他們仇警如同小狗追咬自己尾巴,令人難以理解。練官指出,警察的權力受社會及法律監管,一旦有警員被定罪,懲罰會更為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