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業貪污個案回升 政府擔保貸款計劃成不法中介目標

202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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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提醒銀行職員與客戶切勿行賄受賄。(左起)黃玉菲及張健寧。
銀行業貪污個案在疫情持續下有回升趨勢,廉政公署今年首5個月接獲相關的貪污投訴多達25宗,佔去年全年相關投訴的55%;今年已檢控8人,追平去年總數。廉署指,隨疫情衍生出來的貪污手法亦有轉變,政府去年加碼協助中小企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成為不法中介公司的目標,從中拉攏借款人及銀行職員,增加銀行批出貸款機會,藉此從中抽佣圖利,廉署近期成功搗破不法中介公司集團,涉款逾4,000萬港元。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黃玉菲指出,疫情下不少公司面臨周轉困難,不法中介公司轉趨活躍,而近期偵破2個經營不法中介公司集團,均是利用「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斂財,案件涉及30間中小企,金額逾4,000萬港元,有36人被捕,包括銀行職員、中介公司負責人、保險經紀及貸款人等,涉案的中小企包括美容業。
她透露,這些中介公司多由曾任銀行業的人士開設,熟悉借貸程序,甚至會教貸款人製造虛假文件、強積金紀錄及財務報表等,並透過賄賂銀行舊同事以加快批核,務求借盡600萬港元貸款額,而中介公司會向成功申請貸款人士,收取貸款額20%至30%作手續費,受賄的銀行職員就每宗成功申請可獲數萬元報酬。
疫情下,非本地人未能輕易來港開設銀行戶口,亦造就不法之徒另一搵錢門路。廉政公署執行處總調查主任張健寧解釋,銀行要親身接見開戶申請人以進行「客戶盡職調查」,如了解開戶用途及資金來源等,但有中介公司教申請人偽造來港文件,借此欺騙銀行,而銀行在無進行「客戶盡職調查」下仍為客戶開戶,有關戶口會有詐騙及洗黑錢風險。他稱近期有一宗相關個案,2名銀行職員及4名中介公司員工被捕,涉款約30萬港元。
除貸款批核及開立戶口外,銀行業亦有兩方面需特別注意,其中在處理客戶投資帳戶時,銀行及客戶不應私下收取及支付佣金,黃玉菲分享其中個案,指有一名投資銀行的前副董事,私下要求分成客戶投資獲利2成,涉款多達150萬港元,作為「手續及情報費」,最後該副董事因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判囚3年半。另外,銀行職員在處理客戶資料時,若將有關資料賣給非正式授權人士或其他財務機構,亦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