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司機恐變公路炸彈 申訴署研續駕照設特定體格證明

202106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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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現時規定70歲以上申領駕駛執照人士只須提交醫生證明。
本港人口老化問題加劇,不時發生涉及長者司機的交通意外。申訴專員趙慧賢今日(29日)表示,運輸署現時雖有建議醫生為70歲或以上駕駛執照申請人,填寫「體格檢驗證明書」時應進行體格檢查的範圍,但沒有規定醫生在事前必須為申請人進行任何指明的檢驗項目,宣布將就此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或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70歲或以上的駕駛執照申請人,須提供由註冊醫生填寫及簽署的「體格檢驗證明書」,證明申請人的健康狀況適宜駕駛。惟公署初步查訊發現,運輸署沒有規定醫生填寫證明書前必須為申請人進行任何指明的檢驗項目。
申訴專員趙慧賢指出,隨着本港人口高齡化,持有駕駛執照的人士中,長者比例將逐步增加,而人的視力、體能、反應能力,甚至認知能力,或會隨年齡增長而減弱,駕駛車輛的能力亦可能受到影響。她續指,確保駕駛人士體格良好且適宜駕駛,是政府促進道路安全工作的重要一環,故決定就此展開全面調查,審研運輸署對駕駛執照申請人或持有人體格證明的要求是否適切。
家庭醫生關嘉美指出,年逾70歲的年長駕駛者,身體機能較差,若患有高血壓或糖尿病等常見老人病,駕駛時會比較「牙煙」,有可能突然中風或心臟病發等,危及自身及途人安全。她認為,當局應規定長者申請駕駛執照前,必須量度血壓及接受心電圖檢查等,並由醫生評估是否適合駕駛。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恒鑌認為,有關措施出台已有一段時間,但似乎成效不太明顯,擔心是因當局指引不清晰,導致措施作用不大,認為公署的決定適宜。他指運輸署應盡快檢視情況,制定清晰的體檢項目,並了解有否年長職業司機無力支付體檢費用,應適時提供協助,以加強道路安全。
運輸署回覆指,截至今年5月31日,本港有約7.5萬名70歲或以上的駕駛執照持有人,會全力配合申訴署調查。該署又指,正就有關體格證明要求展開檢討,期間會參考交通意外數據及其他國家或地方的做法,但因任何修訂均會影響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及不同持分者,將小心研究並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