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集結案岑敖暉袁嘉蔚被拒保釋 官指未見暴力屬幸運

202106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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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嘉蔚(右二)與岑敖暉(左二)就6.4非法集結案的判刑提上訴。
壹傳媒黎智英等26人(其中2人已離港),被控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去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非法集會。其中岑敖暉及袁嘉蔚早前承認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區院法官陳廣池判岑入獄6個月,袁則判監4個月。2人不服刑期提出上訴,並在上周五(25日)向高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被拒絕。上訴庭法官彭偉昌今(29日)頒判詞解釋原因。彭官指2人為追求理念而鼓勵他人聚集,不但犧牲市民健康,更帶來公眾安全的風險,形容當日沒有出現暴力事件,也沒有導致新冠肺炎疫情加劇只屬幸運。彭官認為申請方忽視了案件嚴重性,亦未能提出有效的理據讓他批出保釋。
判詞透露,岑敖暉及袁嘉蔚代表律師在申請保釋時,指出岑及袁分別將於今年8月30日及7月20日刑滿出獄,到上訴庭排期處理正式其上訴時,2人可能已服完大部份或全部刑期。申請方又指,該次集會只歷時兩小時,過程中沒有暴力事件發生。眾人均遵從防疫規定,戴上口罩及盡量保持社交距離。考慮到2人相當年輕,具有良好背景及良好動機,希望法庭批准保釋。
這宗非法集結原涉及26名被告,但羅冠聰和張崑陽已離港。除了岑敖暉及袁嘉蔚外,黃之鋒及梁凱晴早前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被判囚10個月,梁被判監4個月。至於其餘被告方面,楊森和何秀蘭兩人就表示擬認罪,法官排期在今年9月9日處理楊何2人的認罪答辯。8人表明不認罪,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與何桂藍,他們會在今年11月1日起受審。餘下黎智英、何俊仁、張文光、麥海華、尹兆堅、梁耀忠、郭永健、陳皓桓、梁國雄和朱凱迪,則仍未決定答辯意向。他們須在今年7月23日返回法庭再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