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涉違國安法續審 劉智鵬教授指「光時」意味推翻政府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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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涉嫌違反國安法案件,今日續審。
23歲的唐英傑涉嫌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直衝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成為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的人士。案件今(24日)在高院續審。嶺南大學歷史系劉智鵬教授以專家身份作供,協助控方去理解政治口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源起、發展及歷史環境。
今日審訊先由警員朱冠強作供,他指去年7月1日,他負責駐守灣仔柯布連道及謝斐道交界的防線,並目擊被告駕駛電單車撞向防線。辯方盤問時,指出朱錄口供時沒有提及自己曾向電單車高舉盾牌一事,並指朱當時以「瘋狂駕駛」罪拘捕被告,而非「企圖謀殺」罪,原因是朱亦認為事件屬於一個意外。惟朱不同意,指「瘋狂駕駛」較合適,又解釋他觀看現場片段後,喚醒當日的細節,才補充舉起盾牌一事。
控方其後傳召劉智鵬教授作供。劉解釋,在中國歷史上,遠至三國近至民國,「光復」一詞的意思都沒有改變,便是要取回落入敵人或外族手上的政權及國土。如果代入香港為語境,即口號的支持者認為目前的香港政權並非正統,中國政府不合法擁有香港,故香港不應屈服於中國。至於「革命」一詞,在漢語中的解釋,古往今來都與政治議題息息相關,例如辛亥革命及文化大革命。兩句口號合併而言,指要採取手段去推翻當代政府,並重奪政權。
劉遂指,口號的始創者是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首次用於2016年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政治宣傳。梁抗拒香港政府及背後的中國政權,主張香港本來是一個可以自治的地方,1997年主權交接後遭受摧毁,他又呼籲公眾用武力挑戰政權,並提出《民族論》區分香港原生族群及中華民族,故梁的政治理念可理解為鼓吹香港獨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