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踝手術病人曾心臟停頓 兩西醫涉失德 遭斥忽視監察病情責任

202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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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協榮被控專業失德罪。(李志湧攝)
麻醉科專科醫生林達成及骨科專科醫生梁協榮,被控2016年於仁安醫院為一名25歲男病人進行足踝關節內窺鏡手術期間,未有提供適切護理,期間病人一度心臟停頓,但二人在病人恢復生命表徵後,繼續進行手術。2人均被控專業失德罪,醫務委員會今日(4日)續訊。期間,被告被質疑如何取得患者同意進行修復韌帶手術,以及如何判斷患者心臟驟停後亦適合繼續手術。
案情指,兩位醫生2016年於仁安醫院為一名25歲的男病人進行足踝關節內窺鏡手術,同時亦有注射高濃度血小板血漿、修復前距腓韌帶的手術、移除「浮游物」及進行微骨折手術。手術在「監察麻醉」下進行,期間病人一度心臟停頓約5分鐘,經胸壓及注射腎上腺素,病人恢復生命表徵,二人決定繼續手術。術後,患者轉送伊利沙伯醫院繼續治理。
庭上,控方律師及多位醫委會成員表示,轉介信、手術同意書等文件只有列出足踝關節內窺鏡及注射高濃度血小板血漿,並無列出另外3個手術程序,質疑梁如何得到病人的同意。梁辯稱,病人是在第二次應診後幾天,致電梁口頭確認想做手術,不過未有就此作任何紀錄,而手術同意書等文件未有列明,則是疏忽所致,強調病人清楚明白手術內容。
手術期間,病人情況惡化,但梁當時並無參與急救,辯稱自己是手術醫生,要緊守崗位,在旁扶着儀器及思考後續工作,而急救已有麻醉醫生等人處理。病人恢復生命表徵後,梁聽從林的建議,繼續進行手術,但梁當時對病人曾心臟驟停毫不知情,也未有全面掌握病人的身體情況。研訊小組主席劉允怡斥其不明不白的情況下繼續做手術的決定「令人震驚」,而且不應全然聽從林的判斷。
另一被告林達成則承認,與梁討論應否繼續手術時,並無主動提及心臟驟停的因素,只基於當時的心跳、血壓判斷其情況穩定,又承認無考慮到繼續手術對病人的傷害更大,也不了解手術的複雜程度、對病人造成的恐懼,潛在失血風險等。
此外,就林途中離開手術室取抗生素藥物,劉斥其不懂分優次,忽視自己監察病人情況的責任,林承認錯誤,哽咽落淚。
醫委會又傳召專家證人麻醉科專科醫生張志偉討論患者心臟驟停的潛在原因及應否繼續手術,案件本月18日續訊,張將繼續作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