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廚師管鋼棒藏武罪成 被判入勞教中心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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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今天在西九龍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
去年6月底一名17歲男子於旺角街頭被警方搜出一支彈簧鋼棒,和一面印着疑有港獨含意口號的旗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他否認控罪,早前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受審。審訊時他解釋稱他誤以為鋼棒是用來懸掛旗幟用的旗杆,但主審裁判官香淑嫻並不接納其辯解,於2星期前裁定他罪名成立。今天(13日)裁判官在參考報告建議後,決定判被告入勞教中心。辯方律師為被告申請保釋,以待申請定罪上訴,惟遭裁判官拒絕。
現年18歲被告梁錦濤,報稱任職廚師。他被控於在2020年6月30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西洋菜南街攜有一支彈簧鋼棒。控方案情指,警員巡邏時,看見被告低頭急步行走,遂上前截查。結果在被告背囊搜出一個盒,內藏涉案彈簧鋼棒,另搜出一面旗幟,旗上寫着有疑含港獨意思的口號。裁判官早前裁決時指,案中搜獲的旗幟長約60厘米,而涉案鋼棒伸展後亦僅長約40厘米,兩者並不配合,被告辯稱以為鋼棒是旗杆的說法不合情理,不符邏輯。被告2周前被定罪後,裁判官下令為索取背景、勞教中心及更生中心報告。到今天裁判官採納報告建議,判被告入勞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