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 辯方專家批評控方結論欠驗證支持

202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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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專家李立峯教授。(楊志權攝)
23歲青年唐英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之案件,今天(13日)繼續在高院審訊。辯方專家證人李立峯教授批評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的報告分析,指對方的結論欠缺證據及驗證所支持。
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表示,根據其研究數據,有受訪者認為「齊上齊落」口號與2019年8月一次的反修例事件非常相關,有團結一致的意思。李認為這反映許多社運中使用的口號,不一定指向政治訴求,反而是表達示威者的情感及追求的社運精神。李教授又指,雖然控方專家劉智鵬教授得出結論,指「光時」口號只有唯一意思,並為所有人理解的意思。但是其結論欠缺證據支持,須經驗證方可成立。李提出社會科學理論中的「多重檢核法」(Triangulation),指利用愈多研究方法而得出的結論愈會可靠,故他採用小組訪談、問卷調查及分析網上討論壇數據等多方面研究去驗證結果。
李教授亦批評警方的數據分析,指警方錯誤地認為「光時」與其他含有分裂國家意味的元素同時出現於示威遊行,便等於兩者有所關聯。李解釋指,前提是要考慮口號出現的情況,以過去七一示威遊行為例,除了出現政治訴求外,亦會有勞工、外傭及同性戀者表達訴求,故不能一概而論示威遊行中出現訴求都是相同。
控方在盤問李教授時,對其研究方法提出質疑,例如焦點小組訪談的參與者可能沒有說出真話、示威實地調查只訪問約1200人,指其代表性成疑。李教授就指參與者並沒有理由說謊,當然他沒有在場準備測謊機,故不能肯定所有人都是說真話。至於實地調查,李解釋該調查以抽樣形式進行,能夠確保具代表性。他不同意控方指,控方專家對於「光時」口號的解讀是正確、其研究方法比起他的方法更可靠之說法。他堅持「光時」口號意思開放,存在不同的解讀空間。
另外,在本案開審前,唐英傑曾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案件不設陪審團的決定,但先後遭原訟庭及上訴庭駁回。上訴庭今天頒判詞,指唐在首次敗訴後,再提出無可供爭議的上訴,故下令他須支付訟費給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