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少年認燒毀櫃員機 官指相當嚴重還押候判

2021072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中銀在前年示威經常被針對。
2名17歲少年於去年凌晨變裝攜帶白電油等物品,到香港仔華富商場燒毀中銀櫃員機等,致中銀須花需費逾63萬港元復修機器。2人事後被捕,今天(2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法官姚勳智指控罪相當嚴重,將2人還押至8月13日判刑,期間為他們索取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2名被告依次是溫佳輝及劉偉昊,他們承認於2020年2月12日,無合法辯解而蓄意用火損毀壞中銀自助銀行中心的一部自動櫃員機、支要機及存鈔機。控方表示受害公司有意要求賠償,法官則表示若兩名被告願意賠償,便於2星期內將相關款項存於法庭,下次聆訊時再行處理賠償事宜。
據案情顯示,中銀一直是反修例示威者所針對的目標。去年2月12日凌晨,2名被告經後樓梯離開溫在華富邨的住所,然後換上黑色衣服及戴上口罩,前往華富(一)商場地下的中銀自助銀行中心。溫向部分機器淋潑白電油,劉則手持一個氣罐,溫後放火燒該銀行中心,並觸動灑水系統,灑水系統數秒後將火撲滅。2名被告離開後更換衣服,返回溫所住的大廈,其行蹤被而閉路電視拍到。
2名被告於同月稍後被捕。溫在警誡下稱與劉認識,並同意破壞該銀行中心,他在事件中手腳亦被火燒傷。劉則表示他負責最接近入口的機器,溫則負責其他。而該銀行中心的機器遭燒毀,須更換及修服,大部分費用由保險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