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生認塗鴉反警字句 還押至8.6判刑

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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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承認塗污愛民邨之商場牆壁。
去年深夜有人在何文田愛民廣場牆壁噴上咒罵警隊的字句,警員其後在現場附近拘捕2名青年。其中一人早前已承認刑事損壞罪,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一男子則表示會否認控罪,但其後去信法庭表示想改變答辯意向,案件今日(23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改為認罪。鄭念慈裁判官強調,被告不在第一時間認罪,即時監禁是合適刑罰,但考慮他能及時認罪,亦見有一定悔意,故決定為被告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下令被告須還押至8月6日等待判刑。
26歲被告梁軒,被控於2020年3月2日在在何文田愛民廣場刑毀屬於領展的牆壁。同案另一名23歲被告麥兆基,曾任愛民選區前區議員麥瑞淇的助理,已於較早前認罪判刑。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近1時,警員在愛民廣場巡邏期間,發現一幅牆壁上,被人以啡色噴漆噴上「黑警死全家」、「黑警死光光」等字眼。警員其後在附近的愛民停車場,截獲2名被告。他們承認塗鴉上列字句。
辯方求情指,被告去年大學畢業,現在打算修讀碩士課程,有望將來成為一名園境設計師。辯方形容被告是有上進心,並非終日無所事事,只懂破壞的人;而且本案是單一事件,被告沒有案底,重犯機會低,冀法庭能判予社會服務令。惟裁判官明言,即使法庭肯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亦不要心存僥倖,任何判刑都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