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貨員私了異見者囚40月 減刑上訴押後處理

202107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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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犯案當晚元朗曾發生嚴重衝突。
前年9月21日有大批市民到元朗聚集,期間有店舖遭破壞,有途經現場的下班人士疑因政見不同遭「私了」,被迫跪在馬路上及遭人掟玻璃樽。一名有份「私了」路人的送貨員在去年12月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和非法禁錮2罪,被判囚40個月。他事後申請上訴要求減刑,高院上訴庭今天(23日)處理其上訴許可申請,法官彭偉昌聽取雙方陳詞後,將案轉交由最少2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處理,並將審訊日期安排在被告出獄前不少於一星期。
本案32歲上訴人張裕泰,承認於2019年9月21日在元朗參與暴動及非法禁錮,今年1月被判監40個月,扣除還押日子及行為良好減刑後,預計將於今年平安夜出獄。其代表大律師指,本案以5年為量刑起點實在太重。上訴人患有過度活躍症,犯案當日無蒙面、無預謀、無裝備,整個犯案過程被清楚拍攝到,他當日只是放工經過現場,被人批評及喝鬧,才加入犯案。唯法官對上訴人是否患病有保留,表示「佢(上訴人)點講心理學家咪點覆述」,又認為上訴人自行停藥、拒絕覆診是咎由自取,並非減刑因素。法官又指本案情況嚴重,「一個活生生嘅人畀你無端端圍困,隔住個窗拍打,係威脅,相當令人覺得得人驚,受害人相當恐懼」,加上現場當時約有不少於50人聚集,「多人、好得人驚」,認為本案不可與上訴人呈上的案例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