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電召貨車司機貨款 29歲男子落網涉9案

20210723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案件。
警方於今年6月下旬至7月下旬期間接獲10名貨車司機報案,指有人於電召平台下單,要求司機運送貨物,並藉詞要求司機先代為付貨款,司機其後與下單者失去聯絡。
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經調查後,於7月12日在觀塘區拘捕一名姓楊(29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初步調查顯示,楊涉嫌與9宗同類案件有關,涉案總金額約為8,000港元。楊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呼籲司機送貨時如遇上可疑情況,應及早向警方報案。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不誠實地取得屬於另一人的財物,即屬違法。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