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名公僕拒宣誓 70人已離職 學者建議由紀律部隊精英填補

202107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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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今年1月要求全體現職公務員在4周內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今(24日)在電台節目稱,有129名公務員拒絕簽署聲明,當中約70人已離職或完成有關程序,而非公務員合約的政府僱員提交聲明期限已過,聶指有關部門正整理資料,稍後將向立法會交代。學者認為可由紀律部隊精英填補空缺,曾任入境處處長的曾國衞,現時出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是最佳例子,同時可增加紀律部隊下層向上流的機會。
聶強調,公務員隊伍人員不論任何崗位,都必須支持政府施政,不同單位都需要有防範危害國家安全情況出現的意識,以保障國家安全。他重申每名公務員都有責任維護國安,其中高級公務員需要負上更大的責任。
問及會否考慮將安排擴大至服務提供者,聶表示,購買服務合約人士不屬於政府僱員,惟有關人士提供服務時亦要符合保障各方面運作安全和保密等原則,以減低風險。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認同,可由曾任紀律部隊或退休公務員精英填補拒絕簽署聲明人士職位。他舉例說,曾任入境處處長的曾國衞,現時非常勝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就是例子,同時又可增加紀律部隊下層,以不同途徑向上流的機會。
陳續稱,紀律部隊內有不少精英,並贊同早前東方獻藍圖,退休紀律部隊又可以做裁判官,甚至法官。自前年的反對修例《逃犯條例》示威後,不少被控的示威者遭「黃絲法官」放生,社會有聲音改革司法界,陳認為由已退休又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紀律部隊高層擔任裁判官,他們一方面對本港法律相當熟悉,對處理不同罪案更加瞭如指掌,如由入境處人員處理假難民及黑工案、海關人員處理盜版及私煙案、警務人員處理各類刑事案件,對案件背景、調查過程更為清楚,大大加快審理效率,逐步邁向司法改革藍圖。
由於紀律部隊人員經常接觸市民,較為「貼地」,與社會脈搏相連,加上對不同罪案有專門知識,若經過足夠的法律訓練,取得專業法律資格,由他們擔任裁判官,可謂相得益彰,事半功倍。對於有意見認為,若裁判官曾是紀律部隊高層,處理案件時可能會不客觀,甚至主觀,陳則稱,如果受過專業法律訓練的人員,會公正處理案件。
此外,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東網》查詢時,未有交代拒簽聲明及離職公務員所涉職系和職級。翻查政府早前向立法會遞交的文件,拒簽聲明的129名公務員當中,105人是按長期聘用條款聘用,其餘24人按試用條款聘用;按所屬職系分類,113人屬文職職系人員,另有16人屬紀律部隊職系人員。當局重申,政府已將拒簽聲明的公務員停職,並會根據《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或《公務員事務規例》,展開終止聘用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