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煽動案押後至周四 待唐英傑明裁決後開審

202107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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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之案件將押後至星期四方開審。
首宗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23歲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衝擊警方防線、並撞傷3名警員,因而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危險駕駛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將於明天(27日)在高院裁決。此案的判決可能對後來的案件有影響,例如原定今日(26日)開審的「快必」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案,就因控方表示開案陳詞可能需要因唐案判決作修改,主審法官因此同意將案押後至周四(29日)開審。
譚得志為政團「人民力量」的副主席。他被指在去年1月至7月多次在擺街站時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項控罪。案件原本今天在區域法院開審,但主審本案的《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今日決定押後至周四處理。關於控方欲待唐英傑案裁決後,再決定是否修訂開案陳詞一事,法官表示唐英傑案雖非上訴庭案件,但是首次由原訟法庭3名法官審理的案件,亦有其特殊性存在。他關注到原訟庭於審訊中所作的裁斷,包括是否接納專家身份及報告等,下級法院是否受其約束,須依循或照單全收。法官因此要求控辯雙方就此問題向他提供協肋。
另外,控方於本案將傳召一名歷史學專家,而辯方則將傳召3名專家,包括政治、新聞傳播及語言學範疇。對此法官表示,刑事法有「合理人原則(reasonable man approach)」,即以一個於特定時空、心智成熟、具社會合理性及隱含社會大眾共識而中立的人來看待事件,並指考慮該時代中字詞的意思應要「貼地,唔係離地,唔係以學術性講一樣嘢,要公平地睇」,遂亦着雙方專家如有需要修訂報告時,亦要顧及這因素。
法官表示,他不是任何文字或語言專家,亦不會未審先判,而是作為一名土生土長、能讀寫中文、地地道道的香港人的看法。法官表示作為中國人,中文字有生命力及包容性,意思可被人賦予2次或數次創作而改變,亦隨時間而為人所接受及能用於溝通,並舉例如港人所創的「hea」及內地新興的「躺平主意」。法官又以「阿爺」作例子,指在政治光譜上,大部分港人亦會明白所言意思等。若以《說文解字》、《辭海》、《文心雕龍》等古代著作解讀會有難處。語句是否須以歷史文化、社會語言學等來討論意思,亦有值得商榷之處。
今天案件甫開庭時,旁聽席人士有約3份1人士向着被告譚得志揮手,法官遂提醒旁聽人士要遵守法庭規矩。法官表示:「你哋有同路人喺度,唔代表可罔顧刑事審訊法庭嘅規矩」,指審訊期間不應受到任何動作、喧嘩等影響,亦不應該出現政治陳述,「希望你哋尊重自己,尊重法庭,尊重香港」。法官又謂若有類似情況出現,法庭會着保安甚至警員記錄有關人士的資料,以考慮會否有任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