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佔中案判囚 組織泛民初選涉違國安法 47人被控

2021072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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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因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
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今(26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指他與另外兩人涉在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發起「雷動計劃」,非法招致選舉開支。戴早前因2014年違法佔領行動(佔中案)被判囚16個月,上訴期間被撤銷保釋,須繼續就該案服刑。他過去曾提出不少「大計」但卻惹來爭議,包括在2017年提出「風雲計劃」,冀泛民主派可在2019年區議會選舉中奪控制權。他去年更因發起民主派「35+」初選及提出「攬炒十部曲」,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47名參與初選的民主派人士因而被捕及被還押。
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因佔中案被判囚,及後港大成立專責委員會處理戴的去留問題,檢視戴是否需要接受解僱處分,最終以大比數通過即時解僱戴,他於去年8月正式「執包袱」離開港大。
不單止發起佔中,戴多年來一直提出多個惹起爭議的計劃。在2016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他首次提出「雷動計劃」,在投票日呼籲市民策略性投票,「棄保」部分泛民候選人,被批評干預選舉、「過度配票」。多名泛民主派老將因而落選,包括因前年8.18及8.31未經批准集結案,合共被判囚14個月的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因8.18案被判囚8個月的何秀蘭,當時不論建制派,抑或是泛民主派及本土派人士均鬧爆戴「搞事」。
人民力量成員認為,工黨及人民力量等選舉成績較差,與「雷動計劃」有關。當時在選舉中落敗、現涉前年10.1非法集結案被判囚14個月14日的社民連吳文遠則質疑,計劃當選民是政治資產。其後戴更「踩過界」提出「雷動計劃」澳門版,指如果澳門有8萬至9萬名選民支持雙普選,澳門立法會直選取得過半數的8席就並非沒可能,疑想干預澳門選舉。
「雷動計劃」最終「搞到一鑊粥」,戴於2017年特首選舉後未有死心,又再提出於2019年區議會選舉發起「風雲計劃」,以招攬素人參選填補「白區」,爭奪區議會控制權,長遠影響特首選舉,但卻被建制派質疑計劃會變質成為港獨分子集結平台,連泛民主派人士都未有熱烈「捧場」,反應較預期差。
及至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前,戴於去年3月及4月分別提出「35+」方案及「攬炒十部曲」,目的是令民主派在立法會爭取一半以上的議席,否決財政預算案,再逐步癱瘓政府及呼籲外國對中國制裁。雖然有關想法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提出,惟警方國安處今年初以涉違反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大規模拘捕55名涉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的民主派人士。戴同樣涉案被捕,但因有佔中案在身,而未就案件申請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