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傑案今判決 法律學者:對下級法院有約束性

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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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後,截至昨日(26日)已有76人被檢控,多宗由警方拘捕的案件均涉及「光時」標語及港獨口號等,如今日(27日)裁決的唐英傑案、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所涉及的發表煽動文字案等。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是次作為首宗《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判決後可為其他案件立下先例,亦可正式定義口號有否違法。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兼法學教授傅健慈表示,是次唐英傑案對往後的《港區國安法》案件有兩個標誌性作用。首先,判決或會界定「光時」口號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若判決中定義了有關口號,而所有上訴程序完成,過程中判決沒有被推翻的話,有關判決便有可能會成為「法庭已知的事實」,日後的案件不需要再為了定義有關標語而舉證。但傅強調,在日後的每一宗案件,被告仍可以尋求推翻有關定義。
另一方面,傅表示由於是次案件是在原訟庭審理,其判對下級的法庭有約束性,可作為日後區域法院、裁判法院的指標,加快審訊的效率。傅又表示,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需要進行檢控的案件「堆積如山」,希望律政司可以盡快處理,「有罪的快些告,無罪的快些放」,又建議倣效英國成立「特別法庭」,專責處理「黑暴案件」。
保安局表示,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截至昨日共有138人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拘捕,當中76人被檢控,另有3間公司因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