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就8.18集結案求減刑 申請保釋候上訴被拒

202107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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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的保釋申請遭上訴庭拒絕。
前年8月18日民陣舉行「流水式集會」,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被控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他早前承認控罪,在今年4月於區域法院被判監10個月,他在判決後提出減刑上訴,並向高院上訴庭申請在等候上訴期間保釋外出。上訴庭今天(28日)處理其申請,法官彭偉昌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拒絕讓區諾軒保釋,至於理據則會擇日以書面形式頒布。
除這宗8.18未經批准集結案之外,區諾軒亦因參與泛民初選而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而須還押候訊。在這宗未經批准集結案中,區與另外8名被告同被檢控,當中包括黎智英、李柱銘、梁耀忠、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及何俊仁,控罪指他們在2019年8月18日,組織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以及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他們除李柱銘、梁耀忠、吳靄儀及何俊仁獲判緩刑外,其餘被告分別被判囚8至18個月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