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nch哥」涉藐視法庭 表明擬不認罪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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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ch哥」李國永將否認藐視法庭。(溫卓賢攝)
人稱「Lunch哥」的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活躍示威者李國永,涉嫌於去年一宗死因研訊期間,與一名六旬女子在法院外滋擾證人。他們因此事除了被控非法集結罪,還另被控刑事藐視法庭。高院今日(2日)處理有關刑事藐視法庭的程序,李國永透過律師表明將不認罪,另一答辯人賴瑞英的律師則重申賴擬認罪,但就部分案情及法律責任仍與控方有爭議。法官表示,現時仍未能為案件排期審訊,並希望雙方先透過商討解決爭議,把案件押後再訊。
本案兩名答辯人分別是17歲男學生李國永,及65歲退休女保安員賴瑞英。於上次聆訊兩名答辯人均沒有律師代表,但案件於今早提訊時2人均有律師代表。
李國永律師表明李會就法律責任提出爭議,而賴瑞英的律師則表明,雖然賴擬認罪,但卻會爭議法律責任及部分案情。律政司透露將傳召14名證人,預計審期為5天,惟法官陳慶偉認為5天審訊時間太短,不足以傳召14名證人;陳官又提醒賴的代表律師指,若賴擬認罪,但不承認部分案情,賴未必能得到全數認罪所得的刑期扣減,而且時間拖得越久,對賴越不利。陳官又表明會把本案視作刑事審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