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空域放氣球 曾健成罰款李卓人不認罪候審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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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成今天認罪,被判罰款2500港元。(黃仲民攝)
民間人權陣線今年元旦舉行請願,要求釋放政治犯。社民連曾健成和工黨李卓人被指當日在金鐘立法會道,在受管制空域放寫有「釋放政治犯」標語的氫氣球,對附近航線構成危險,2人涉嫌違反《民航條例》的附屬法例因而被票控,李卓人另被票控一項阻差辦公罪。案件今天(3日)在東區法院提堂。因涉前年8月兩場未經批准集會而正在服刑的李卓人否認2項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9日預審;曾健成則認罪,被判罰款2500港元。
2名被告曾健成(65歲)及李卓人(64歲),被控於2021年1月1日下午4時27分,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即受管制空域放飛一個超過2米的氣球,而沒有得到行政長官的許可。李卓人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行職務。散庭後,有旁聽公眾大叫「人哥撐住」,李卓人回應「掛住大家」。李卓人的太太就上前與犯人欄內的丈夫擊掌,懲教職員立刻從後抱住李卓人,阻止兩人接觸。
據曾健成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民陣舉行巡遊活動。在添馬公園附近,曾健成手持一個直徑約1米的白色氣球,氣球下有繩連住一張約3米乘0.5米、寫上「釋放政治犯」的宣紙;李卓人則負責拿著繩尾。2人與氣球及直幡合照。警員見到氣球體積龐大,擔心如果氣球飛上天空會影響飛行航道,構成危險,於是先後向2人發出3次警告。在警員發出第3次警告同時,曾健成放手,氣球隨即飛上天空,警員想捉住氣球,但只捉得住「治犯」兩個字,氣球飛得比鄰近的中信大廈更高,隨後消失不見。2人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打算在元旦當日在海陸空散播「釋放政治犯」的訊息,另外李卓人否認自己有意圖放氣球,認為是警方令他不小心將氣球放走。
曾健成的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曾擔任13年區議員及2年立法會議員,服務社區超過30年,現時無業,以積蓄為生。律師表示被告當日情急之下一時衝動,見到警察想搶走氣球才放手。氣球直徑只有1米,不算太大,而宣紙一撕就破,可造成的破壞有限。加上涉案區域離機場有一段距離,風險較低,被告認罪、初犯,希望法庭以較低金額的罰款處理。根據法例,本案最高可判罰5000港元,裁判官林希維最終決定判罰2500港元。